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 司圣奇
省科技厅机关纪委 陈 明
传 真:020-83163943、83163627
附 件:2023年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基石”类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项目计划拟安排表
省科技厅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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