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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鼓励企业上市,累计奖励千万
2021-07-31   来源:汕头高企   作者:汕头高企

7月10日,汕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组织召开上市公司政策优惠解读宣讲会,邀请市金融局进行宣讲。此次会议是汕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成立以来首次培训会,对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奖励实施办法及奖励上市公司限售股股权转让交易的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可谓干货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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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上市*可奖1000万元


2021年,汕头市出台《鼓励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奖励实施办法》(下称“奖励办法”),对2019年的奖励办法进行修订。根据*的奖励办法,汕头企业上市将会有哪些奖励?南方+记者梳理发现,针对境内企业上市过程中如辅导备案、IPO受理等分阶段分项目进行奖励,例如企业进入辅导备案的奖励200万元,IPO材料经正式受理的奖励100万元,成功首发上市的奖励100万元。
此外,根据企业首发募集资金净额,奖励办法分6个档次进行奖励(100万-6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亿元或以下的,奖励1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25亿元的,奖励600万元。另外,对外地迁入汕头的上市公司(含异地买壳、借壳上市)经营满一年且年度纳税额超1000万元的也予以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新修订奖励办法重新明确了企业通过红筹模式在境外上市的奖励标准,即企业以存在实际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间接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将募集资金净额80%以上(含80%)用于汕头市投资项目的,奖励20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创新层挂牌的奖励1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再奖励200万元。
针对已上市企业,奖励办法提出,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奖励,对上市通过配股、增发等方式在证券市场进行直接融资且募集资金用于汕头市投资的,按募集资金金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奖励150万元。对上市公司成功完成并购重组的,按并购重组金额及并购对象注册地址进行奖励,*奖励300万元。
同时,为鼓励中介机构加大对汕头市企业上市服务力度,奖励办法对成功推动汕头市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成功首发上市的主办券商团队,予以一次性奖励20万元。该项奖励由上市主体进行申请,可在申请首发上市奖励时一并申请。另外,对“华侨板”企业通过增发、可转债发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融资方式成功融资的,按其融资金额1%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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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股权转让奖励比例增加


当天宣讲会,不少企业代表对上市公司限售股股权转让交易的奖励办法非常关注。记者获悉,该奖励办法的出台,源于汕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对会员企业的调研。在获悉上市企业对限售股股权转让交易的需求后,汕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多次与市金融局多次反映,促成了该奖励办法出台。
6月21日,汕头市金融局会同市财政局、税务局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奖励上市公司限售股股权转让交易的实施办法》,该办法在2017年出台的奖励办法基础上,增加对法人股持有者的奖励,奖励比例由50%增加到60%。
汕头市金融局金融发展科副科长曾少凼表示,该项奖励政策,一方面是通过鼓励上市公司限售股在汕头市进行股权转让,确保税源不流失,吸引外地上市公司股东资源,新增汕头市财政收入,加大对财政的贡献量;另一方面,要求上市公司法人股东将转让限售股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化解高质押率等风险或投资本地项目发展,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形成企业支持地方发展的良性循环。
汕头市上市公司发展促进会会长汤典勤表示,汕头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有活力、健康、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家群体,近期促进会针对企业限电用电难题向有关部门反馈协调,得到快速响应和解决,从中也可看出汕头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他表示,近期促进会与金融机构正在谋划研究发起设立投资发展基金,积极推动、引导汕头更多企业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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